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0-28 18:33:06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要遵守法律强制性规定,在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当该项工作完成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有效时间的长短,而是把某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实际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化。主要是便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完成的状况,灵活确定劳动合同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劳动合同法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上没有特殊或强制性的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近年来,我国的基建、房地产业发展迅猛,“农民工”的广泛使用,年底“讨薪”难,以及为“讨薪”引发的极端事件足以引发人们的深思。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建设部门应当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上做功课。解决“农民工”问题。
事实上,促使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是其利益的考量。首先,使用农民工节省了试用期间工人的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次,用人单位免除了交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极大的损害了“农民工”和社会的利益。最后,免除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履行完毕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行政部门、建设部门监督用人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困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建设部门可以对发包人进行监督,促使施工方或个人承包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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