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1-13 14:17:05
近日,扬中外国语小学的张博文和张青雯在扬中吾悦广场游玩时,捡到一个红包,内有20元现金。随即,两个同学在家长陪同下,将钱交到了城西派出所值班民警手中。为表扬这两名同学,昨天城西派出所民警来到该校,和同学们一起参加了学校的升旗仪式。在升旗仪式上,民警对两名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并颁发给他们一封“表扬信”。(11月12日的《扬子晚报》)
民警表扬拾金不昧的学生,是希望将拾金不昧的精神种进同学们的心里,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无独有偶。以往,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小学生拾金不昧。比如,广东惠州大湖溪龙福新苑小区3名小学生捡到7000原地等失主;陕西洋县一小学生将捡到的5万元现金悉数归还失主……拾金不昧,小学生做到了,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一分钱》的儿歌。可是,我们中间有些成年人却反而不会唱这首《一分钱》的儿歌了。君不见,有的人捡到50元钱,也不愿意还给失主,更谈不上捡到7000元钱归还给失主的事了;即使有的乘客打的时把手机落在车上了,司机也要失主给“好处费”才肯归还。总之,一些人就是不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下一句。而有些人虽然会唱,得到的却是另一种伤害。如沈阳市的某卖烟女在没有人看见时捡到了16000元,主动交还给失主,竟然遭人讥讽等。还有南京市的孔先生将自己捡到的3万元钱交还给了失主,连结婚多年的妻子竟然要与他离婚等。做了好事,得不到好的理解,难怪诗人海子曾告诫我们,“从明天开始,做一个不捡钱的人。”这些导致有人说,只要仔细盘点不难发现,传统美德正从我们身边悄然消失,拾金不昧已快成“过去时”了,怎不令人纠结?
事实上,我们从小就曾接受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的教育。古人也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个人如果捡到别人丢失的物品、钱财不归还,不仅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还会受到良心的折磨。但现代有些人则奉行“不捡白不捡,白捡谁会捡”的信条,捡到别人的物品、钱财,不是占为己有,就是索要报酬,从中折射出来的是现代社会思想道德意识与商业经济利益的碰撞,结果是社会道德和民风以及时代主旋律“很受伤”。
当然,不会唱《一分钱》的成年人只是少数,绝大多数人是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试想,一个人如果捡到别人丢失的物品不归还,不仅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还会受到良心的折磨。所以,我们成年人应当像小学生这样,学会唱《一分钱》。毕竟,“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没有毒,反而是一种美德。*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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