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1-21 19:10:34
日前,泰兴市政府办印发通知,明确该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在园儿童和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居民(2002年1月1日后出生)缴费标准为200元/人·年。
即日起,泰兴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正式启动,凡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就近就地到各乡镇街道辖区所在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和刷卡缴费,也可以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自助缴费。
凡需现金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到市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在园儿童和在校学生全部由所在学校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经市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救助金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困境儿童(含孤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市残联认定的重残(一、二级)学生,市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市卫健委认定的重度精神病患者以及麻风患者,以及其他符合市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资助参保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自付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需要注意的是: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地区之间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的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该市集中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底结束,逾期缴费将会对医保待遇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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