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1-21 19:27:34
2019年5月17日20时45分许,王某奇驾驶两轮摩托车载吴某航沿河南省洛阳市关圣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太康东路交叉口时,两轮摩托车前部与张某枝(行人)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枝、吴某航两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王某奇,男,汉族,19岁,伊川县人。发生事故时,王某奇系饮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7.4mg/100ml)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
同年6月11日,洛阳交警安乐大队事故中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奇饮酒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伤者张某枝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伤情鉴定结论作出后,办案民警通知王某奇到队接受处理,王某奇拒不接听电话。随后,办案民警多次到其伊川中找寻未果。
因王某奇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且造成一人受重伤的后果,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该案件于同年9月24日刑事立案。立案后,办案民警又到伊川王某奇家中,告知其家人,配合联系王某奇到队接受处理。然而,王某奇依旧躲避不见。
最终,办案民警多番周折查到王某奇工作地点,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在其工作地点将王某奇成功抓获。同日,王某奇被刑事拘留,送洛阳市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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