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1-22 17:17:19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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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城西街道桥头村的楼渭贤今年82岁了,生有三女一儿,前些年,政府要造一个物流中心,征用到了他们村的土地,有一笔土地征用费可以领,这笔土地征用费在楼渭贤儿子楼南恒名下。而二女儿楼晓庆认为,这笔钱是属于父亲的,按理说她也能分一份,但是兄弟不同意。那么楼晓庆究竟有没有资格来分家产呢?
楼晓庆今年58岁,1985年的时候,嫁到仰科郑,丈夫去世后,改嫁金华傅村。外嫁这么多年,为什么她会认为这笔征用费她也有份呢?
楼晓庆说,征用款一人6800元,现在都在她弟弟楼南恒名下。因为她不同意,所以这笔钱,谁都没拿到手。但是正因为这样,楼南恒几次三番找到楼晓庆家中。
为了一笔征用款,姐弟撕破脸,听了楼晓庆的说法,做弟弟的楼南恒有什么想说的呢?楼南恒说,当年家里五个人,两个姐姐确实是有土地分到过的。
楼南恒认为,楼晓庆已经嫁出去多年,现在村里有政策享受、有土地征用了,就想回村里享受,没有这种道理。
一个认为征用款有自己的份,一个认为没有,双方各执己见,一时半会儿也争不出个对错。楼晓庆认为,楼南恒名下有三份6800元的征用款。
楼南恒说,这笔征用款看起来是按照人头算,实际上应该是按照土地面积算,但是因为许多农户的土地面积不好量,采取了统一的计算方法,这一算,就有了分歧。楼南恒的说法,楼晓庆不能接受,她认为没有自己当年分来的土地,哪里来的这笔钱。
女儿外嫁之后,是否有权利回村拿征用款?
来源|金华老娘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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