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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宠物犬相撞咋判定?交警:属交通事故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2-04 08:35:17

    车与车、车与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比较容易认定,但如果遇到人与宠物之间出现的交通意外,该如何认定呢?四川成都的一个案例给出了答案。

    今年8月17日晚上8点半左右,成都市民钟某在骑电动车下班过程中,和一条宠物犬发生碰撞,造成钟某肋骨和肩胛骨多处受伤。事后,虽然狗的主人也积极参与赔偿,但后续高昂的治疗费也让她无力承担。

    因为钟某在上下班时期出现意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视同工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就有利于后续的治疗费的解决。11月初钟某来到交警部门事故大队,希望交警为他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申请工伤认定。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事故大队教导员 李曦:这类案件有个难点,一个是车与宠物发生了碰撞,还有一种情况,是宠物主动攻击人或者骑非机动车的驾驶员,造成人身财产损失,难点就在这。如何来确定事故的成因?刚才说的第一种情况,肯定是交通事故,第二种情况,属于民法上的有关规定。

    由于事情的成因对定性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经过大量的调查和确认工作后,交警部门最终认定,宠物犬没有主动发起攻击,钟某在正常骑行非机动车的过程中,被宠物犬撞翻车辆,属于道路交通事故。11月28日交警部门为其开具了责任认定书,认定钟某不承担交通事故的相应责任,而狗的主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交警部门提醒,作为宠物的主人,在外出参与交通时一定按照规定看管好宠物,因看管宠物不善而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在获得责任认定书后,钟某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编辑 吴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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