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2-25 15:33:54
12月22日晚上八点钟左右,鸠江巡防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万春花园东区8栋1单元101室包厢内有人赌博,现场查获涉赌资金2000余元。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周某某、郭某某等4人对“打麻将”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将涉赌人员周某某、郭某某等4人移交至清水所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参与赌博活动,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不予处罚;个人赌资数额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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