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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多万条个人信息成“摇钱树”三男子同堂受审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2-25 15:59:16

    今天上午,吴中法院对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公开庭审。

    被告人彭某、董某、朱某经预谋,于2019年2月开始,在太仓市浏河镇碧桂园19幢904室,利用之前工作积累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共同出资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在QQ群里发布广告招揽买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其中,2月20日,董某等三人共同出资1000元,由董某通过QQ向被告人石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合计7万余条用于各自贩卖。朱某于2月20日、21日通过QQ先后两次以合计17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李某出售公民信息10万余条。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董某处共查获79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从彭某处查获25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从李某处查获608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5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入刑已逾10年。其间,司法机关对其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此犯罪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甚至有大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与电信诈骗、绑架勒索合流,给公民人身财产权利造成更大威胁。

    法官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作为信息的主人,一定要及时地、谨慎地保护好自己的信息,不能随意地将自己的信息泄露给他人,让他人作为违法犯罪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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