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2-29 05:37:42
男子酒后乘坐北京开往石家庄的省际大巴,行驶至京港澳高速时,该男子认为车速太慢从而拉拽司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2019年12月5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侯某
据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8月26日13时许,被告人侯某酒后乘坐由北京市六里桥开往河北省石家庄的省际长途客车,该客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24公里路段时,被告人侯某因认为车速缓慢,而辱骂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杜某,后拉拽杜某,致车辆偏移。后司机杜某将车辆停至路边,劝阻侯某时,侯某将杜某颈部抓伤。案发后,被告人侯某在现场被民警传唤到案。
庭审中,被告人侯某表示:案发当时侯某如何上的车、喝了多少酒、在车上的行为等相关细节均称已记不清了。“因为喝了酒,上车时已经不清醒了,等到我清醒的时候已经到了派出所”。
随后,被告人侯某的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等证据,上述证据显示案发前一日被告人侯某的父亲被确诊为肺癌并入院治疗,案发当日,被告人乘坐省际大巴也正是为了回老家照顾住院的父亲。
被告人侯某当庭表示认罪,并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理,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公诉机关建议法院为被告人侯某量刑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
撰稿人:房山法院 佟家伊
摄影人:房山法院 吴卫娟 1861015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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