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2-29 22:18:46
大家都知道“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儿”,
可是,如果你的银行卡里,
突然多了八万块钱,
但是那钱不是属于你的,
这时,你会怎么办?
有的人会选择将这八万块返还,也有的人会选择占为己有,那么,不返还会有什么后果呢? 近日,昭平法院执结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成功追回被执行人侵占的财产。
摘要
2017年1月17日,昭平县征地办公室与村民杨某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征用杨某的水田,并于20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杨某土地补偿费等共8万余元,1月22日,昭平县征地办公室再一次把此款打入杨某银行账户,造成重复打款。
事后,尽管昭平县征地办公室多次向杨某解释,并要求杨某及时退还此款,但杨某不予理睬,并声称这是“天上掉馅饼”,钱进了他的口袋就是他的,绝对没有退钱的道理。迫于无奈,昭平县征地办公室只好对杨某提起诉讼。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因在开庭审理时,杨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杨某,向其释法说理,并要求其退还申请人重复发放的征地款,但杨某依然声称钱是他的,拒不还款。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最后,在执行法官明确表示若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拘留后,杨某一改以往强硬的态度,当即叫其儿子交付了1万元,并承诺每个月交付7千元,直至余款还清。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要贪图不属于自己的钱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采编:范佳伟 通讯员:黄亮 唐清清
审核:叶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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