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02 18:34:37
“十年修得同船渡,
百年修得共枕眠”,
夫妻本该患难与共,
而一名男子却对患病妻子不管不顾。
近日,仙游法院就审理了
这样一起夫妻扶养纠纷案。
2013年9月,黄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较好。2017年6月,黄某不幸查出患有乳腺导管癌,并于同年7月在福州医院做了乳房切除术,花去医疗费五万余元,所幸黄某术后恢复良好,但仍需长期随访检查治疗。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作为丈夫的李某不但不分担黄某的医疗费用,还逐渐对黄某不管不顾,因病失去生活来源的黄某生活堪忧,无奈只得向仙游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给付扶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黄某与李某属夫妻关系, 现黄某患病,且无经济来源,李某不履行扶养义务,黄某有权要求李某给付扶养费,综合考虑黄某的实际生活需要及当地生活水平,法院最终判决李某应每月支付给黄某扶养费1000元。
作者:今报记者 唐伟 通讯员 陈宝林 蔡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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