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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拿自己的东西算是盗窃吗?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02 20:29:06

    作者/康文平律师

    又到一年初始,元旦好时节,各地都笼罩在团圆和美的气氛中。但是我们不能只沉浸在美好的环境里,也要时刻注意,小偷们也到了“冲业绩”的关头。最近老是听见大家丢东西的声音,不是隔壁的张阿姨丢了几百块钱现金,就是爸爸的朋友李叔叔把儿子刚给换的手机丢了。那么,如果偷自己的东西,这算是犯了盗窃罪吗?

    首先,还是要了解一下法律规定中,盗窃罪是如何定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司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公私财物一般指能被人所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且能被移动的物品。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典型的案例。

    一、偷拿自己家庭成员财物

    金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仗着是家里的独子,且家境优渥,退伍后经常在外花天酒地。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金某手头没钱了,家里也表示再也不会给钱。于是金某动起了自己家的歪心思,回家偷家里的钱,还有首饰古董拿去抵押借高利贷,甚至把家里的房产证,公司营业执照拿去抵押,还偷走了用来给工人发工资的钱。金某的父母忍无可忍,最后亲自报警把儿子送进了警察局。

    这起案件中,很明显金某偷的是属于父母所有的东西,而非金某自己所有的财物,这点已经符合了法律规定中的他人财物这一特点。并且金某偷盗的财物价值都比较大,所以这起案件中的金某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当然,如果获得家属的谅解,金某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二、拿回属于自己的财物

    小沈近日把电脑借给了同班同学小林使用,约定一周后归还即可。可是还没到约定的返还时间,小沈就私自把电脑从小林处拿了回来,并且没有告诉小林。事后还以弄丢了电脑为由,向小林要求赔偿。

    这个事件中,小林是通过合法的借用取得了电脑的使用权。小沈将自己的电脑偷回,侵犯了小林对电脑的使用权,而使用权是财产权的一部分,小沈侵犯了小林的财产权。同时,财产失窃使小林需要承担小沈的经济损失,这更是损害的小林的财产权。所以,小沈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综上所述,偷自己的东西,主要还是看自己的财物是否是在他人合法的占有情况之下。若是对方合法占有使用下取回财物,还要求赔偿,那么就触犯了法律。如果对方是非法占有的情况下,取回自己的财物是绝对不算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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