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07 20:54:59
1月7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0年度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将准备投入4070万元的奖金,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获得多次中奖机会。
从奖项来看,一次开奖每日的中奖名额为2800名,有4个等次的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00名,单个奖金100元;二等奖200名,单个奖金50元;三等奖500名,单个奖金20元;四等奖2000名,单个奖金10元。
开奖前一个月内成功参与了一次开奖的发票均可参与二次开奖,或者通过有奖发票系统主界面“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完善相关信息后再参与二次开奖。
二次开奖定期举办,具体时间为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中奖名额每期为611名,共有3个等次的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含税,下同);二等奖10名,单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600名,单个奖金2000元。此外,中奖者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前往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参与抽奖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上不封顶。也就是说,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中奖概率也越高。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二次开奖期间可多次中奖。
需要提醒的是,参与二次开奖的发票抬头,也就是购买方名称必须与消费者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因此开发票时不能填开为“个人”,而是写真实姓名。
此外,成功参与了二次开奖的消费者,会自动参与三次开奖,开奖时间为2021年1月。三次开奖每期设10个奖项,单个奖金50万元。同样,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但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在三次开奖期间最多中奖一次。
三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如三次中奖发票已于二次开奖时中奖,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已由税务机关留存,则由留存税务机关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和相关情况说明),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兑奖。
近年来,湖南省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为加快建设“五个强省”提供了坚强后盾。2016年10月,湖南启动了“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活动启动以来,自然人主动索取发票的数量不断上升,为湖南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7—2019年间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份数同比增加8936万份,增长91%;开票金额同比增加4912亿元,增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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