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09 00:10:39
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易善伟) 1月7日,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依托南京绕城高速各支路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上午11时许,执勤民警在栖霞收费站对一辆苏A号牌的重型普通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魏某神情慌张,而且迟迟不能出示驾驶证。
在民警的多次要求下,魏某出示了身份证。经公安内网查询,原来魏某从未取得过驾驶重型货车的驾驶资格,其曾在2008年10月考取了驾驶三轮汽车的C4照,但由于魏某驾驶证有累计记分达63分的交通违法未处理及到期未换证等原因被依法注销。在魏某的交通违法记录里面,民警还发现其在2016年曾因无证驾驶被江宁区公安交警查处过。
在事实面前,魏某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魏某称,当日和其妻子谭某准备从江宁区到栖霞区送货,一开始是由有驾驶资格的妻子谭某驾车,但途中妻子说不舒服,所以他便抱侥幸心理替妻子开车。驾车经过南京绕城高速栖霞收费站时,被现场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魏某所驾驶车辆被依法扣留。魏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及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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