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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100张图”设计师首发声,涉事方被网络暴力,有人泄露聊天记录被告?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09 00:34:24

    近日,深圳某公司要求设计师一天出100张设计图的消息在网上疯传,该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

    设计师首发声

    今天(1月8日)下午,微信公众号“稿定设计”在其文章《 全网寻找“100张海报”当事设计师》后留言并置顶,称当事设计师请他们帮忙发声,同时表示,这也是设计师唯一的一次发声。小e查阅发现,该账号主体属于稿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1月6日,该公众号曾发文,在全网寻找当事设计师,当时,获得该公众号盖章的当事设计师也在文章进行了留言。

    下面,是这次发声的内容(来自公众号截图)。

    今天下午6:27分,该公众号也对小e的询问给出了肯定答复,称他们联系上了设计师本人。

    外传聊天记录被告上法庭?

    另一方面,网传有人因泄漏聊天记录被该公司提起诉讼。把聊天记录截图或以多条转发方式外传的情况并不陌生,但因此被告上法庭的案例还是少数。

    那么,外传聊天记录会否是一种侵权行为?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建城表示,员工私自泄露公司工作聊天记录,可能会侵犯公司人员的个人隐私,也可能会损害公司的权益,如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需将聊天记录截图发给第三人的,应尽可能对截图进行处理,删除相关商业信息、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

    这次事件的另一个发酵点,是公司领导要求员工一天设计100张设计图是否合理。张建城表示,是否合理要根据具体要求分析,如果用人单位加班的要求或者对于工作内容的要求,一般劳动者根本无法完成的,个人认为这样的要求劳动者可以拒绝。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公司以这种理由解雇员工的,应是违法解除的行为。

    涉事方恐被网络暴力?

    由于对设计师的同情,加上不少人也有类似的经历,近日网上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设计师的一方,更是有不少人将要求设计师画图的负责人进行了各种恶搞。

    对此,广州设计师卓先生表示很担忧。他的担忧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对涉事负责人造成恶劣的影响,担心其会不会承受不住舆论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舆论会不会让涉事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公司由此产生报复设计师的行为,对设计师本人有不良的影响。“希望大家不要过多传播了。”

    相关话题在新浪微博上讨论过亿次。

    那么这种情况是否是违法行为?张建城表示, 恶搞他人照片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如公然侮辱他人的,可能构成诽谤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创始人头像是谁外传的,侵权的主体仍然是作出恶搞行为的网友。

    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进行讨论!

    【类别 原创】

    【记者 谭啟菊 林茹彬】

    【编辑邓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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