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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编制人员去世后,还有这四笔钱的补偿!家属千万别忘了领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09 02:29:27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对于我们人类来说,生老病死是必须要经历的事情。不管是由于什么原因,人在去世后,其家属肯定是会悲痛的,但家属们在悲痛之余也不要忘了把逝者的身后事处理好。处理逝者的身后事并不只是开一场追悼会这么简单,还需要对逝者的遗产、债务等进行处理,看看是需要过户、继承还是偿还。

    接下来我要给大家讲的是,人在去世之后,家属能够对这四笔钱进行领取,一定不要忘记了!

    1、丧葬费

    相信对于这个费用,大家应该都熟悉。所谓丧葬费,就是指用于安葬逝者的必要非要的补贴;在对丧葬费进行发放时,并不是按照用了多少就补贴多少的原则,而是需要遵循一个具体的标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丧葬费进行发放时,需要以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六倍为标准。

    换句话也就是说,各地区的丧葬费发放金额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有不同统筹地区会有一些差异。

    2、一次性补助费

    所谓一次性补助费,也是我们经常说起的抚恤金,这一项费用与逝者生前的收入有关,但需要遵循的标准还是固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因公牺牲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人员等及其离退休人员,可以拿到的一次性补助金为二十个月的生前上一年度养老金或者月平均工资;如果是由于疾病亡故的,可以拿到的一次性补助金为逝者上一年度生前养老金或月平均工资的十倍;如果是烈士的家属,可以拿到的抚恤金为烈士生前月平均收入的四十倍。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这份补助是按照月份来领取的,只有靠逝者生前抚养的人才能够领取,例如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或亲兄弟姐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过60周岁的父母以及没有成年或成年之后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子女。

    由于同逝者的关系不同,所以不同的人能够领取的补助金也存在差异,但都是将逝者生前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领取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

    4、逝者的养老金账户

    我们大家都知道,逝者的家属是需要对逝者所留下的遗产进行分配、继承的,但是在对逝者的遗产进行分配、继承的过程中,许多人都会把逝者的养老金账户余额忽略掉。大家不妨仔细的想一想,我们一个月要为养老保险交那么多钱,工作了多少年就缴纳了多少年,所以养老金账户的余额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在参保人去世之后,不论是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但还没把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余额领完还是并没有开始领取养老金,都是能够把余额给退出来的。简单来说,在退休年龄后139个月内去世的职工,其家属是可以把逝者的养老金个人养老账户余额给退出来的。

    家属不论怎样都不能把这些事给忘掉,毕竟按照法律,这些都是大家应该得到的钱;由于这四笔钱当中,除养老金之外,都不属于遗产,所以在对家属后事进行处理的时候,许多人就把这笔钱给漏掉了没有想到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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