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07 08:29:26
近日,柳州市石烂路一处空地上,有一堆垃圾着实“火”了一把,它反反复复烧了大约一个月,浓烟、臭味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附近居民多次反映,城管和消防部门也多次出动,最后动用勾机将垃圾翻了个底朝天,才将火势彻底扑灭。
勾机出动。
从2月初开始,有市民陆续向柳州市城市管理12319热线等部门投诉:在石烂路蓝天福园小区后面的空地上,有人焚烧垃圾,老远就能闻到臭味。执法人员先后几次用执法车运水去灭火,但没多久又死灰复燃。
后来,执法人员协调消防部门支援。消防员先后出动三次将火扑灭,不料,却仍有复燃现象,不知是最底下的余火没有彻底清除,还是有人反反复复来“下手”。
3月5日,执法人员再次接到起火的投诉后,决定再次联手消防部门,并动用勾机“干个彻底”。
勾机出动。
5日下午6时30分许,两台勾机同时对起火点展开攻势。挖开2米多深,挖出了几十立方的塑料制品,现场浓烟滚滚。挖开口子后,大量炙热的塑料制品在火星和氧气的作用燃起熊熊大火,同时散发出刺激难闻的气味。
消防队员利用早已架好的水枪阵地喷水。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把四处的余火彻底扑灭,用掉了整整30吨水。
为了防止有人再次到那里倾倒和焚烧垃圾,执法人员在空地进口处堆放一堆近2米高的建筑垃圾“防护墙”。
勾机出动。
垃圾是谁倒的,又是谁点燃的?执法人员正在作进一步调查之中。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希望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觉遵守大气污染法规定,不要擅自焚烧垃圾,既破坏城市环境,又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自己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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