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13 12:34:41
3月6日中午,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王庆坨大队执勤民警在京环线与王庆坨高速口执勤时,一辆牌照号为津JFD9xx灰色小轿车驾驶人见警后神色慌张引起民警怀疑。酒精初检结果显示,驾驶人张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嫌疑,但张某却提出异议称自己当天并没有喝酒,并执意提出要抽血检验“以证清白”。
此后,民警将张某带至王庆坨医院进行抽血,后经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结果为92.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另据了解,此次被查并非张某第一次“涉酒”违法,去年7月,他就曾因酒驾被王庆坨大队执勤民警查处过。按照规定,张某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此外,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焦轩 滕飞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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