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13 13:08:57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3日讯 近日,森林警察支队接群众电话举报称:济南市槐荫区段店某小区有人通过微信、百度贴吧发布出售国家级保护动物辐纹、豹纹陆龟的信息。由于举报人无法准确的描述出嫌疑人的住处,民警多次进入小区实地摸排,最终精确锁定了嫌疑人的住址。
为不引发居民恐慌,森林警察支队进行了周密部署和专门安排,制定了行动方案,同相关部门在行动前进行了详细沟通。
2月16日上午9时许,支队直属大队在槐荫分局段北派出所的通力配合下,协同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动物园、段北街道办、段店居委会(物业)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对槐荫区段店某小区涉案楼栋进行了入户执法检查。
最终在违法嫌疑人李某家中,查获陆龟两只,经现场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动物园专家初步认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辐纹陆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纹陆龟一只。同时,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随即对涉案楼层进行了消菌杀毒。
2月16日,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立案侦查。3月2日,根据司法鉴定意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收购的两只陆龟分别为印度星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豹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可能来源于野生动物等突出问题,济南公安第一时间反应,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进,并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当天的2月24日,制定下发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81人次,出动车辆371台次,摸排线索10条,排查集贸市场237处,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经营场所71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00处。已破获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查扣涉案鸟类等野生动物184只(头),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和餐饮饭店等场所进行了清理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可能导致疫情扩散的安全隐患。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王文龙 通讯员 高杨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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