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21 12:39:56
一个新型网络传销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案情如火,刻不容缓。接警后,乐都警方迅速组织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启动涉众型经济犯罪处置预案,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取证,摸清组织架构和犯罪模式,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经查发现,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宁某某、蒲某某、保某某利用“唯宝汇”电商平台通过一系列“奖励措施”吸引会员投资,以销售自主品牌商品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人员入会并收取费用”为主要获利方式。该网络传销案件系涉及全国的一起涉众案件,案件参与人员多,存在取证难度大等种种困难。
由于宁某某、蒲某某案发后在逃,2018年4月乐都区公安局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宁某某、蒲某某网上追逃,并分别于同年5月、6月将二人抓捕,保某某无逃跑情形。
在省市公安机关的支持与指导下,侦查员经过大量的摸排核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在充分掌握该传销组织架构的违法犯罪事实后,2019年初,将案件顺利侦破并移送乐都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经查:2016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宁某某、蒲某某、保某某,打着虚假旗号,以价值3250元,6500元,19000元,6500 元,195000元网络投资购买“祥云币”成为唯宝汇不同等级会员,获取高额利润为诱,并接受河北至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赠送的等值的手表、手镯、钻戒、项链等宝物的方式,在乐都、平安、西宁等地发展唯宝汇会员,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区公安局提供的电子数据,宁某某涉案价值9740750元,下线人数292人,下线层数64层,蒲某某涉案价值3679610元,总下线人数172人,下线层数66层,保某某涉案价值1102350元,下线人数56人,下线层数58层。
“乐都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于近日向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乐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宁某某、蒲某某、保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30000元、20000元、10000元。”乐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丁元介绍道,“该案是乐都区公安局第一次侦办涉及面广、人数多、资金量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大家一边学习一边实践,反复的分析研判,同检法系统业务骨干反复研讨。为争取大数据支撑,大家克难攻坚,经多方努力终于破解数据谜团,成功绘制出传销体系的组织结构以及资金流向,固定了案件核心证据。”
“由于传销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此案的侦破审理和判决对传销违法犯罪形成有效的震慑,有助于引导辖区群众有效识别网络传销活动。”海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靖华说,“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希望广大群众不信谣传谣、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海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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