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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逃逸“人间蒸发”12年,聊城交警成功破案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28 20:33:01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3月25日早晨6时许

    聊城莘县交警在莘亭派出所的配合下

    成功将一潜逃12年之久的

    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抓获

    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案件回顾 :

    据查,2007年6月29日15时40分,在莘县西环路谢庄路口处,一辆车牌号为鲁P***87号的农用四轮车与骑电动车的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某伤。农用四轮车驾驶员肇事后逃逸,而伤者刘某某于2007年7月1日6时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侦查确定,该农用四轮车驾驶员为莘县莘亭镇王某成,当日,莘县交警大队便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成进行立案侦查。

    同时,事故民警也于2007年07月08日,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成进行网上追逃。2008年3月27日事故双方家属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公证,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投案,莘县交警大队撤销对其网上追逃的措施。但在办理取保候审措施期间,王某成再次潜逃。

    12年间,莘县交警大队陆续接手处理本案的民警一直没有停止对王某成的追捕,直至2020年3月23日,追逃室民警接到群众的举报。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与莘亭派出所民警联系,及时核实相关信息,通过案情研判后,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的藏匿处所和出行规律。

    2020年3月25日早6时许,莘亭派出所和莘县交警大队追逃民警联合行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抓获。目前,本案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车行路上

    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发生交通事故,要冷静处理,不要逃逸,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立即停车,拉好手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是要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尽最大努力抢救,并设法送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三是要及时报案,在交警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报警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四是要保护好现场,避免遭受人为或自然破坏;

    五是对现场车辆、散落物品及被害者钱财妥善保管,注意防盗防抢、防火防爆;

    六是在交警勘查现场和调查取证时,要积极协作,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山东交警提醒大家:

    发生交通事故后

    要第一时间保护现场

    救助伤员并报警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驾车逃逸

    一旦逃逸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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