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28 20:55:31
随着科睿哲土地房屋征收综合管理平台在各大城市推广适用,“蒙着眼”拆迁这种情况成了过去,对于工作人员来说,算数据、跟流程、做档案、协议签订等线下征收拆迁流程都被转移到了线上,整个流程实现了透明公开;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也可以轻松获取拆迁的相关进程、最新的政策消息等,不再像是以前一样还需要到处打探消息……
部分地区,征收拆迁还停留在最原始的状态,部分地方的拆迁方仍然在以各种理由搪塞糊弄老百姓,拒绝公开相关信息,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几大常见的奇葩借口,让大家一破“不公开”这一难题。
一 、申请内容不明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在征收拆迁中,部分工作人员就会利用这一规定,只要不想公开,就以“所申请的信息不明确”为由拒绝信息公开,或者据此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而实际上当事人已经提供了法律要求的所有材料,相关工作部门就会要求补正的材料申请人根本无法获得,这些部门就借此来阻碍当事人行使权利。
二、仅供查阅不便复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只有在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可见,无论是那种形式,行政机关都不能拒绝公民对信息公开的合理请求。并且公民所想要复印相关的拆迁补偿相关信息,本身就是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不可能存在复印一下原件就会消失的风险。
三、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而在实际情况中,在行政机关拒绝申请信息时,只会告诉你该条规定的前半句,而对后半句绝口不提。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信息都不涉及个人隐私,即使在个别特殊情况下,也因为拆迁肯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不公开。互联网+下的征收安置,这样的情况很顺利就能解决,个人登录个人的信息,不存在个人隐私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不符合一事一申请
“一事一申请”原则,即“对于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重复答复。”
“一事一申请”为由拒绝答复,或者通知重新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来就没有公开过相关的拆迁补偿信息,何谈公民进行了重复申请?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行政机关刻意逃避履行职责或者是拖延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表现。
以上就是某些不负责任的部门想要拒绝征收拆迁信息公开常用的借口,一些地区,想要及时、准确的了解征收拆迁的情况,一定要掌握这些法律小常识,才不会轻易的被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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