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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讲保险理赔(一)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08-30 11:08:40

    保险共享邦为什么首先要讲保险理赔?只是让大家对保险理赔有初步的认识。

    保险理赔通俗的理解是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保险合同保险人受理与赔偿给付的一个过程。《保险法》没有专门对保险理赔进行定义。

    讲理赔

    我们通过《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说,保险理赔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短暂的结果。保险理赔从流程到结果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大量的理赔资料,保险人依据资料结合保险合同条款及约定进行保险责任的核定,确认需要履行的赔付义务。

    由于理赔难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共享邦为了不让大家感到阅读疲劳,本次简单从理赔流程方面帮大家分析一下,理赔会出现的问题及应对的策略。

    最常见的理赔问题,理赔资料不全。保险人对申请索赔的资料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针对不同的险种,索赔人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比如:寿险理赔根据不同险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

    1.死亡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身故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户口本,死亡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等;

    2.伤残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伤残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法医鉴定书,住院门诊病历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等;

    3.医疗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医疗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 住院门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等。

    索赔人并不是专业保险人员,不能短时间内提供齐全所需要的理赔资料,同时发生保险事故,给索赔人心理的影响,理赔过程也给索赔人造成冲击,主观上造成理赔难的印象。

    索赔人要与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详细询问需要的资料。如果理赔人员维护本公司的利益,无法做到充分的指导。索赔人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经纪人、资深的律师、银保监局工作咨询人员等。

    保险人:保险公司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的人

    被保人:作为保险标的人

    受益人:保险赔给的人

    保费:就是我们购买这个保险所付出的费用

    保额:就是我们购买这个保险所承担的保障额度

    参考资料:《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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