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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增资」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09-25 11:54:49

    该项目拟引入两家战略投资者,共募集资金1.8亿,用于大韩庄垃圾填埋场二号坑项目的启动建设。天津市大韩庄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内容:本工程占地面积252000平方米,填埋场库区占地面积223800平方米,另配套有环场道路、绿化、提升井、作业设备、防洪系统、雨水调蓄系统、膜结构调节池、变配电间等。本工程建构筑物主要有新建变配电间工具间135.15平方米及新建提升井、汇水池、雨水泵站。总投资额:18000万元。

    交易条件

    该项目拟引入两家战略投资者,共募集资金1.8亿,用于大韩庄垃圾填埋场二号坑项目的启动建设。其中,引入战略投资者一募集资金16000 万元,引入战略投资者二募集资金2000万元拟募集资金。

    增资后完成后,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不低于67.69%;战略投资者一持股比例不超过28.72%;战略投资者二持股比例不超过3.59%。

    该项目拟引入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和一家上市民营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标志着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由国有独资公司转变为混合所有制的国有控股企业。

    标的简介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全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贰号)1号楼-401,成立日期为2003-12-19,注册资本12700万元。职工人数:98人。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环保产品的开发、销售;清洁服务;工程设计、施工及工程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垃圾处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大韩庄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内容:本工程占地面积252000平方米,填埋场库区占地面积223800平方米,另配套有环场道路、绿化、提升井、作业设备、防洪系统、雨水调蓄系统、膜结构调节池、变配电间等。本工程建构筑物主要有新建变配电间工具间135.15平方米及新建提升井、汇水池、雨水泵站。总投资额:18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1、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披露事项:

    (1)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①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土地证权利人为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证载和实际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实际权利人应为被评估单位,但由于该工程立项建设时,被评估单位正在筹建无法作为主体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故暂以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名义征地(该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同属天津市城市管理委),2005年原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津容计(2005)111号]要求将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土地使用证变更至被评估单位名下,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2017年按照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的要求,需按原申报程序将土地办理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名下,办理所需费用为被评估单位自筹,故现《不动产权证书》津(2018)津南区不动产权第021249号权利人为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被评估单位已提供说明,目前被评估单位正在办理土地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手续,其地上物为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②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的土地,其《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与被评估单位同属天津市城市管理委管理。被评估单位已提供说明,无偿使用该土地,其地上物的权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2)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①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垃圾填埋场的围埝(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地下水池、道路、污水处理管道及各填埋坑等为隐蔽工程,因埋地等客观条件,评估人员无法对委估资产所申报数据进行核实,评估程序受到限制。评估人员仅以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申报资料为基础,通过对委估资产的外观勘查并向相关技术人员调查、了解,以收集、核实相关工程、竣工决算财务等资料作为确定评估值的基础;

    ②本次评估的建筑物和土地,在核实相关权证基础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估算参数以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申报表中申报的为准,评估机构并非专业测量机构,无法对其进行专业测量。对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在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后,若证载面积与本评估报告书所用面积不一致,应以证载面积为准,并对本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③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土地证产权人为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该单位与被评估单位同属天津市城市管理委管理,被评估单位已提供说明,无偿使用该土地,其地上物的权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④其他: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在建工程中大韩庄四期围埝工程评估基准日已完工,其未记账未付工程款5,573,493.50元;在建工程中大韩庄暂存池浮盖项目评估基准日已完工,其未记账未付工程款171,069.30元;在建工程中该两项未记账未付款金额由企业会计人员从财务账及财务资料中核查计算后提供的。该两项目的评估值为实际完工后的市场价值,并在应付账款中增加未记账未付款金额。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专项应付款账面值 28,735,781.71元,是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为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四期围埝封场工程、大韩庄气体收集工程、潘楼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大韩庄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大韩庄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建工程和应急清融雪设备维护保养费项目拨付的专项资金。其中第一项专项资金的文件:津容计[2018]170号《市市容园林委关于下达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四期围埝封场工程2018年度资金计划的通知》,拨付资金1400万元;第二项专项基金的文件:津容规[2011]174号《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1号坑填埋气收集燃烧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拨付资金300万元;第三项专项资金的文件为:津容计[2018]264号《市市容园林委关于下达环卫公司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保和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2018年度资金计划的通知》,拨付资金50万元;第四项专项资金的文件为:津容计[2018]263号《市市容园林委关于下达环卫公司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沥液应急处理项目2018年度资金计划的通知》,拨付资金1100万元;第五项专项资金的文件为:津容计[2018]203号《市市容园林委关于下达环卫公司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扩建工程前期费资金计划的通知》,拨付资金301.57万元;第六项专项资金的文件为:津容计[2018]77号《市市容园林委关于下达2018年环卫公司应急清融雪设备维护保养费资金计划的通知》,拨付资金26.5万元。其中第二项和第六项工程完成后已付款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3.评估申报表4-6-1房屋建筑物序号3-12、22共计11套房产为大韩庄垃圾填埋场的地上建筑物,无房产证,被评估单位已提供说明,其地上物的权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序号10-13共计4套房产,无房产证,为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的地上建筑物,被评估单位已提供说明,其地上物的权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其中序号13的采光房已拆除,被评估单位已提供相关凭证;4.评估申报表4-6-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38项,位于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和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被评估单位已提供说明,其地上物的权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其中位于大韩庄垃圾填埋场的序号为6的围墙已拆除,被评估单位已提供相关凭证。

    2、期间损溢安排、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安排:

    (1)期间损溢安排:增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本次增资前增资企业享有和承担。

    (2)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安排:超出金额作为资本公积。

    3、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投资者可在增资企业现场登记后,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咨询和了解标的公司有关情况;同时,在本项目过程中,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者应积极配合。现场登记时,意向投资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订保密协议。如需进行其他调查的,需按照标的公司要求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

    4、其他披露内容:大韩庄土地证产权人已更名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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