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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哪些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05 19:00:10

    印花税票其本质,其实就是印有固定金额,且专门用于征收印花税税款的一种有价证券。这种税最早起源于荷兰,它的发明主要用于缓解当地政府发生的经济危机和财政困难等。后来传入中国,直到辛亥革命后,才正式实施印花税法。那么在会计实务中,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哪些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呢?

    问: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哪些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答:《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规定,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1.新设立的资金账簿;

    2.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3.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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