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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企业可申领去年稳岗补贴金额的50%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2-29 16:38:21

    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日前南沙区人社局日前正式印发《南沙区稳岗资金配套补贴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稳岗指引》)及《南沙区一次性招用补贴申报指引》(以下简称《招用指引》),推出南沙区稳岗资金配套补贴政策,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其上年度获得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金额的50%作为资金配套补贴。

    稳岗补贴将分3批次进行申报

    《稳岗指引》规定了企业申报的两个条件,分别为:截至2020年6月时岗位流失率不超过30%;已领取广州市2019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网络等途径申报。为方便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南沙区稳岗资金配套补贴采用“零跑动”模式,实行全流程网办,企业只要在南沙区政策兑现系统网站上填报相关信息,下载申请表签章后上传扫描件即可完成申报手续。《稳岗指引》明确本次补贴标准为:企业已领取的广州市2019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金额的50%。

    南沙区政策兑现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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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广州市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也于2月25日启动,详情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稳岗指引》还提出,南沙区稳岗资金配套补贴分三个批次申请:第一批 次申请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第二批 次申请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0日,第三批 次申请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次性招用补贴最高50万元

    《招用指引》则提出,在南沙区登记注册的企业(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财政保障、补助经费的单位及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在2020年2月7日至12月31日补贴期内,企业自行或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新招用员工(即停即招情况除外),并且在2020年12月(含)前,企业自行或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为新招用员工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满3个月(含)以上,即可申报一次性招用补贴。申报成功的企业,可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单位在补贴期内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一次性招用补贴同样分三期接受申报,申报期分别为2020年5月、9月和2021年1月。企业应在申报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出申报。

    文字:谢子亮

    通讯员:邓帅洛、徐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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