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知名律师

  • 18053115917
  • 经济纠纷

    周先生

    联系方式

    • 聊城知名律师
    • 咨询电话:0531-80961678
    • 24小时热线:18053115917
    • 律师微信 :18053115917
    • 济南市文化东路24号

    探讨中国社会对互联网谣言的态度:影视作品应表现造谣者受到惩罚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01 21:15:28

    在近些年,中国一些影视作品中表现了对“网络舆情”的关注,这也是互联网在中国逐渐流行的表现。然而这里面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影视作品中,全社会互联网谣言,常常表现得无可奈何——这是一个有待改善的地方,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中国社会对互联网谣言应该表现出“严格治理”的态度,这种态度首先应该在影视作品中表现出来,让在互联网的造谣者、传谣者的惩罚,这有利于抑制互联网的谣言。

    下面是表现互联网谣言的漫画。

    在互联网领域,总有一个现象,“劲爆”的谣言传播比较快,而辟谣反而非常难。因此对于谣言的抑制,显然不能靠互联网的“自生自灭”、“自我治理”,而是要靠法制的手段。

    互联网谣言的负能量,满足了一些人“猎奇”、“吸流量”的目的,这种情况传播速度非常快,非常容易对人造成伤害。

    在近年来中国的影视作品中,常常表现了一些单位、公司、个人对于谣言的无可奈何,甚至被谣言整得焦头烂额,损失财产、丢工作都算轻的,重的直接家破人亡。

    这种影视作品的表现形式其实并不好,只是表现了互联网谣言的可怕,但是整个社会对于谣言的疲弱,却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信号。

    近年来影视作品为了增大矛盾,其实已经将互联网谣言的破坏力进行了夸张,并对传谣者、造谣者受到的制裁进行了淡化——这不利于社会意识的引导。

    在中国社会中打击网络的传谣者、造谣者,其实更需要表现一种他们受到惩罚的情况,一些社会、法制也已经表现了这一点,但是影视作品做得却不够。

    目前中国一些影视作品,表现出了互联网谣言的可怕,但是没有表现互联网造谣者、传谣者受到的制裁,这其实也是一种很不好的社会引导。

    在未来的影视作品中,首先应当表现互联网谣言的传播者受到的惩罚,表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而非整个社会面对谣言无可奈何、焦头烂额。


    上一篇:分析师:受疫情影响股市暴跌或创造了千载难逢的买入机会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