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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兼并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兼并的方式有什么?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19 20:03:21

    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那么,企业兼并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兼并的方式有什么?

    网友咨询:企业兼并的原则内容有哪些?

    陕西博义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解答:

    企业兼并的原则内容是:

    1、要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2、应遵循自愿、互利、有偿原则;

    3、注重实效,优化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为标准,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和企业发展;

    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以及购销、租赁、承包、借贷、运输、委托、雇佣、技术和保险等债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时,都要依法行事。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才能避免各种来自地方、部门和他人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刘涛律师解析:

    企业兼并的形式

    1.购买式

    即兼并方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购买条件。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为购买条件,将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买断。这种购买只计算目标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依其价值而确定购买价格。兼并方不与被兼并方协商债务如何处理。企业在完成兼并的同时,对其债务进行清偿。

    2.承担债务式

    即在目标企业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作为被兼并企业,所有资产整体归入兼并企业,法人主体消失,丧失经济主体资格。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兼并企业没有理由取得被兼并企业的财产而拒绝承担其债务。

    3.吸收股份式

    即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

    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达到控股,实现兼并。被兼并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具有法人资格,不过是被改造成股份制企业。兼并企业作为被兼并企业的新股东,对被兼并企业有原有债务不应负连带责任,其风险责任仅以控股出资的股金为限。因此,被兼并企业债务由自己以其所有额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清偿,日后破产了照此处理,与兼并企业无涉。

    伴随着世界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型跨国企业并购之爪已经触及我国市场,甚至包括效益良好、具有一定实力的大型国企。面对国际垄断资本的挑战,迫切要求国有企业系统推进兼并,加快实现规模化大集团战略,抵御国际跨国公司的进犯。由此可见,走兼并之路,发展大规模集团,是国企的根本出路,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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