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知名律师

  • 18053115917
  • 经济纠纷

    周先生

    联系方式

    • 聊城知名律师
    • 咨询电话:0531-80961678
    • 24小时热线:18053115917
    • 律师微信 :18053115917
    • 济南市文化东路24号

    【财税】快讯!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4-29 22:44: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有诉求

    就找“政企直通车”

    “政企直通车”旨在应用“互联网+”开辟企业直通省领导的快速通道。企业可以通过“直通车”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专人第一时间分办、落实、反馈,省市县联动、省直部门协同,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上一篇:民生银行(01988)一季度归母净利同比增长5.43%至166.6亿元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