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2-25 17:03:24
近日,海南琼中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致人身体损害案件,七旬老人纪某被9岁男童高空抛物的盒装牛奶砸伤。经鉴定,纪某身体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男童监护人被判赔偿7万余元。(见12月24的央视网)
时下,高空抛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垃圾且不说,手机、电脑、菜刀、水果刀等砸得无辜行人欲哭无泪。据统计,今年1到7月,12345上海市民热线共接到高空抛物投诉1167条。放眼全国,今年6月至9月,高空抛物已造成了多起悲剧。南京10岁女孩被高空抛物砸中头部,深圳5岁男孩被玻璃砸中身亡;贵阳市中铁国际城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事件,被砸女子不幸身亡。这一起起高空抛物造成的悲剧,为什么一些人不能从中吸取“血的教训”,导致高空抛物继续发生呢?是居民本身素质差,还是家长监管不到位,甚至是相关监管部门放松了监管呢?值得考量。
时下,高空抛物频频发生,乍一看,是由于缺乏监控,无法知道高空抛物者所处的位置和相关责任人,继而难以进行道德谴责,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导致高层住户的一些居民有恃无恐,毫无敬畏生命,不怀道德之心,为所欲为,埋下不安全隐患,让人纠结。其实并非如此。当然,各小区应当安装监控防高空抛物。因为警方或小区物业管理者可以通过监控认定是不是高空抛物,可以及时找到相关责任人的住户,解决高空抛物中举证难、责任划分难的问题,让不文明甚至是违法抛物者付出法律代价。同时,这样做也是在警告住户们要做文明住户,不仅自己,还要教育好监管好家中的儿童子女,别让其随便高空抛物。可见,小区安装监控防高空抛物,确实是个好办法,但这并非高空抛物频发的主因。其根本原因一方面是对居民缺乏相关的道德和法治教育,居民们不能做好文明市民;另一方面是对高空抛物者打击不够,不能以实际案例教育和震慑他人,从而引起居民的警觉,从自我做起,防范和杜绝高空抛物。
殊不知,即使是高空抛撒西瓜皮、空易拉罐、烟盒、塑料瓶等微小件物品,也会致人伤亡,也有可能因民事赔偿而导致家庭倾家荡产。所以,高层住户们马虎不得,大意不得。因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和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高空抛物造成伤人事件的,不仅要承担法定责任,还要给予经济补偿。即使抛物者是儿童,且非故意的,也要由儿童的家长“买单”。而今,男童抛物家长赔7万,就是最好的事例,也是一次“血的教训”,理应吸取。毕竟,高空抛物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故意抛物砸人可以追究其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即使非故意,也可以追究其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这不,最近,国家高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指出,对故意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最高可判死刑。鉴于此,如果我们居民还不从中吸取“血的教训”,还不管好自己、监管好孩子,自己就会成为别人的“血的教训”。*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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